約9:2『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
約9:3『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
注釋中說:「這一段約伯著重在描述上帝的能力浩大,以致於沒有任何足以抗衡他的力量可以要他負責、衡量他的公義。因此,人如何能在他的面前被宣判無罪?就算約伯認為自己無罪,也不可能在訴訟中獲得勝訴。上帝已經宣判、已經執行,沒有人能擋住他。」
也許我們該學習多一些的稱頌讚美神的榮美與偉大,少一點詢問和要求,因為神是奇妙可畏、無法測度的,我們還有什麼好跟祂爭辯或質疑的呢?
走在黃昏裡,可以感受到上帝造物的智慧與美好。
張貼者: 遇見黃昏 於 10:12:00 下午
標籤: 2007靈修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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