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93年結婚至今要邁向第5個年頭了,
我要以這份婚姻宣言,
來回應我親愛的老公對我的愛。
不只是因為他是伊美牧師的好學生,
在研習課的會場送了我全場最大束的花,
而是從結婚到現在,
他一步步的幫助我透過基督,體會了那份真實而真摯的愛。
每每當我們提起蜜月的時候,
我們都會說:那是我們婚姻裡最黑暗的時期,
我覺得應該是我還不習慣跟人這麼長時間近距離的相處吧!
結婚的第一年,我們吵得很兇,
團契的弟兄姐妹每個禮拜都可以聽到我們在分享這星期又吵了多少次、多久,
但是感謝神,有祂成為我們的中保,
再怎麼吵,我們都不會口出惡言,我們都不讓對方傷心欲絕,
透過禱告,我們也一步一步的學習溝通、分享、同理、接納、饒恕與表達,
吵架還是會的,大小聲也還是會的,
而稱讚也漸漸的會了,並且會為了和好的時間縮短了而感謝神。
96年是重要的一年,
因著ㄧ位先知牧師的禱告與提醒,
我們開始毎天晚上一起讀一篇詩篇七遍然後一起禱告,
一開始心裡面是有點小嘀咕的,不過還是順服了老公(我竟然連提問都沒有就答應了呢!),
而一年下來,我只能說感謝神,給我們可以重新來過的機會。
那天我跟老公說:
「你知道為什麼剛結婚的時候我還瞞不喜歡你碰我嗎?
因為我覺得你不夠愛我,我沒有辦法全心獻上。」
老公反問我:
「妳覺得我不愛妳,怎麼願意跟我結婚呢?」
我說:
「因為剛結婚的時候只看到自己,
自我中心的結果就看不到你的愛,
但是後來因為有神的話語來到我們當中,
因為看到了基督的愛,就少看到自己,就可以看到你對我的愛。」
「沒有了基督的愛,就只看到(弗5:28)而看不到(弗5:22-24),就學不會真正的順服。
學會了真正的順服,就感受到人的愛,也明白了基督的愛。」
神就是如此奇妙,不是嗎?
弗 5: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弗 5: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弗 5: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弗 5: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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