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12:16『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羅12:17『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羅12: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羅12: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前幾天還和老公在討論在教會服事中的專業性,而今天看到這段經文,覺得是個提醒,而同時神也在專業與非專業間的彼此服事,立下了準則。
人真的很容易會“自以為義”,往往自己認為對的事情,就覺得“為什麼不能堅持”,然而我想神不是要那絕對正確的處理方式,神要的應該是祂的兒女們在祂裡面的合一吧!
因為神豈不知什麼是正確的、好的方法嗎?豈不用快速、有效率的處理方式嗎?但神更重視眾人的彼此同心合一吧!
雖然事工的進行應該還是要講效率、講品質,然而當我們偶爾多花一點時間、多走一哩路,也許就是要為下一次的事工準備可以更精確達成目標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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